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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之三:归宿

屿寒  


一、

那天下班后公司招待去游艺厅玩电子游戏。返回停车场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了,大伙儿很开心,各散东西之前仍在一块儿聊天。

闲谈中间埃伦问大家想住在什么地方?有人答以纽约,有人答以加州。轮 到我的时候,我有些犹豫。不假思索冒出来的念头是中国——北京或者其 它的什么地方。可是我会回去吗?想到我和恒的关系,我只能苦笑。

他见我不答,就提示说你认为是家的地方。

我问你是指我长大的地方吗?

他说不一定,“the place you want to stay, the place where you think you are done. ”前半句是说你愿意停留的地方,后半句不大容易翻译。直译的话是你认 为你完成了的地方;意译出来,我想他是在说“归宿”。

埃伦以为我不明白而好心解释,却不知道他关于家的这些定义,恰恰是我尴尬不能答的原因。

无奈中只得敷衍道:人活着不易,去哪里岂是随便挑的。话一出口,连自己都觉得太杀风景,又赶紧圆场,说现在奥斯汀就不错。

原本高高的兴致卒不及防间搁浅,不知被晚风吹去了什么地方。

来奥斯汀已经两年,从来不觉得这里是我的家。刚到的时候一切都新鲜, 一切都担心。现在应该说是比较习惯了,却依然没有感觉。也许,十年, 二十年,都是一样。我觉得,我是一个也许长住不走的,客人。

物质上,我并没有太多奢求。只要衣食无忧,每天下班看到恒,就是幸福 。一次朋友问我们什么时候买Home() ,因为我们俩尚还住在租来的公寓里。我更正他说是买House( 房子),不是买家。我已经有家了,这跟我 们住哪里没有关系。

的确,事实上,恒就是我的家。但是哪里又是我们俩的家呢?是我们将来一天会去买的房子吗?


二、

记得来美国后的第一个情人节前夕,在马路旁等公共汽车。不巧一班车刚 走,下一班还要半个多小时。天渐渐黑下来,往来汽车的呼啸起起落落, 冲击着耳膜。路旁店铺里满是酒红色的心跟玫瑰花。而我在这异乡的土地 上,白色黑色脸孔的陌生人流中,抱着活页夹,一边写,一边想:究竟我 在这里做着什么呢?

不由得变得贪婪起来,忘了不久就可以和恒在一起厮守,忘了留学美国的 远大前程,一心直想回到故土,一间简陋的小屋,跟他粗茶淡饭,普普通 通的生活。

这样想着不禁有些鼻酸,我竟然在思乡了。半年前国际航班在轰鸣中离地 而起的时刻,心里是毫无反顾的,因为同志在中国的种种难处,更因为, 恒,在这边。

当飞机缓缓飞越太平洋上空,我从机窗里俯瞰那一片浩荡的蔚蓝,心中只 有无边无际的茫然。应该高兴的——事在人为的我们在经历了漫长盼望之 后,终将在海的那边相聚。可是到头来还是发觉是命运在支配我们,让我 们不得不离开归宿去寻找归宿。从我生长的大江边上到北京,继而到美国 ,渐行渐远。与其说是追寻,不如说是逃遁。

这并不是我所情愿的。所以如此,不过是为了一个宽容的角落。其实也许 不是宽容,而是忽略——一种貌似宽容的赝品。但赝品又有什么关系呢, 只要它能给我们不受惊扰的生活。

然而我还是感到了疼痛,如同树被连根拔起一般的疼痛。

侨居美国的白先勇在被台湾记者问及是否同性恋的时候,笑了笑,然后答 道:“Yes, I am.”有的话,母语无法说出 口。

不记得哪里看见的了——同志无祖国。

曾经在学校的图书馆五楼看见整架整架的中文书,差一点就跳了起来,并非因为找到了要看的小说……

叫我怎么解释好呢,就好象这些方块字啊——它们有多么可爱,不被放逐的人永远不能懂得。


二千年冬


后记:

说来有趣,这三篇文章是先有第三,再有第二,最后写的头一篇。起先也 未曾想到写成一个系列,可能是心里一直想着有关“家”的这些事情,所 以会将相关的这几个侧面一一写下来。

总是刚写完的时候觉得真好。过后就会看出很多毛病来,改来改去,还是 没法满意。总觉得,文章是要在感情沉淀之后清清白白写出才好的,这几 篇未免太沉溺。仿佛相声,说的人不笑才可笑。感伤也同样,作者不可以 哭哭啼啼的,不然读的人先就倒了胃口。

但文章是不能多改的,就这样贴出来吧。至少是真实情感,至少,写出来 是痛快的…… :-)